2017年11月7日下午,清塘林業站接到群眾舉報,反映清塘街上有人在販賣野生動物。接到報案后,清塘林業站站長立即帶領干職工趕赴販賣現場,并積極聯系安化林業綜合執法大隊一中隊進行處理。
經查,販賣者為新化縣姜革新夫婦兩人,準備販賣的野生動物有狗貍1只,野兔1只,野雞2只,斑鳩3只,野鴨1只,販賣者沒有任何野生動物經營手續,并且不能提供所有動物的合法來源。清塘林業站和安化林業綜合執法大隊一中隊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了政策宣傳和批評教育,并于當天晚上將上述野生動物全部放歸大自然。
縣林業局綜合運用打擊、防范、治理整頓等手段,嚴厲打擊我縣南洞庭湖區域非法獵捕、經營野生動物非法犯罪活動,規范野生動物資源的經營利用,為建設大美洞庭、生態瀟湘拔出利劍。
來源:安化縣林業局
作者:吳亞弦 嚴旭華
編輯:劉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