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化縣人民政府
關于維護清明節期間社會秩序穩定的通告
安政通〔2016〕9號
清明節將至,為文明、理性、有序開展祭掃活動,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,根據國家相關法律、法規、文件規定,縣人民政府特作如下通告:
一、嚴禁在學校、廠礦、機關等公共場所組織進行任何形式的祭祀及與祭祀有關的集會活動。
二、嚴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。在他方權屬明晰的場所進行祭祀活動,必須征得權屬人同意。
三、嚴禁以任何宗族勢力形式,串聯和組織大規模祭掃活動;嚴禁在祭掃活動中故意挑起矛盾糾紛,引發各種斗毆或宗族械斗等群體性事件;嚴禁在主要城鄉街道、道路進行舞獅、舞龍、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動,影響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和交通秩序。
四、嚴禁國家公職人員參與任何帶有宗族、迷信性質的祭祖活動。
五、嚴禁未經許可攜帶火種、火源入山或在林內燒紙、燃香、點燭、燃放煙花爆竹。
六、全縣廣大干部群眾要切實改變祭奠觀念,積極倡導以鮮花、植樹、網絡等形式進行文明祭掃活動。對違反本通告規定,在祭掃活動中擾亂社會秩序,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和國家、集體、個人財產安全,或采取暴力、威脅等方式拒絕、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有關規定予以治安處罰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相關人員依法賠償。
特此通告。
安化縣人民政府
2016年4月1日
來源:縣人民政府
編輯:劉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