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們的身邊有這樣一群人,他們沒有詩人的浪漫,也沒有藝術家的灑脫,有的只是一腔熱血,一腔對共和國法制事業的忠誠,他們的名字叫做“法官”。在大福鎮,龍岳來正是用實際行動來詮釋他的事業,為大福鎮的居民解決一樁又一樁的難題。談到龍岳來,當地居民不只用“好人”“好法官”來形容,更是親切得稱他為“包青天”。
龍岳來是來自安化縣人民法院大福法庭的一名普通法官,13年的軍旅生活,加上28年的法官生涯,就是他簡單的人生經歷。44年前,他光榮地成為福州軍區“紅色尖刀連”的一名普通戰士。在部隊中,由于政治思想、軍事訓練等各方面表現優異,第二年就被推選為第四屆全國人大代表。1982年,他脫下軍裝,從營級政治協理員退伍轉業,回到了家鄉,到安化縣人民法院大福法庭當上了一名審判員。
大福鎮地處安化東部山區,這里地勢偏僻,交通閉塞,人居分散,社情復雜。大福法庭里常年只有2、3個人,工作任務十分繁重。在他的工作時間表上,沒有八小時內外之分,20多年來他始終堅持按時上下班,即使是節假日,只要當事人來訪,都是隨喊隨到,從不推托。如果按每年252個工作日計算,他2 6年的法官生活,整整完成了3 1年的工作。 眾所周知,審理好每一件案子,是法官的最高追求。為了提高辦案效率,方便群眾訴訟,他經常下鄉巡回辦案,累計多達480多次。在辦案的過程中,當事人的不理解,不配合,甚至制造阻力,往往更能激發他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,維護法律尊嚴與權威的決心和勇氣。俗話說,一份耕耘,一份收獲。26年來,在他的勸慰調解下500多個家庭破鏡重圓,他所審結的1600多件案件,沒有一件重大改判和發回重審,沒有一個上訴上訪的。他個人先后23次受到省、市、縣表彰獎勵。
在工作中,他非常看重老百姓的口碑。1998年12月,大福鎮九遙村蔣某因與林業站干部鄒某發生糾紛,被鄒某父子打傷。原告蔣某起訴到法庭后,被告鄒某通過當地政府領導出面,請他在案件的審理中多加關照,并塞給他1000塊錢的紅包,被他堅決退了回去。時近年關,為了讓抱著“官官相護”認識,擔心法庭辦案不公的原告蔣某安安心心過個年,他找到被告鄒某單位領導施加影響,并對鄒某進行說服教育,動之以情,曉之以理,終于使鄒某接受了法庭判決,在農歷十二月二十九日對原告蔣某的醫療費用給予了全額賠償。蔣某后來總是說,是龍庭長為我主持了公道,使我見到了青天。
28年來,他始終堅守法官職業道德和個人操守,從不抽煙、喝酒、打牌,也從不進娛樂場所,做到清正廉潔,兩袖清風。他常告誡自己:當好一名法官,就應該常在河邊走,堅決不濕鞋! 他做到了,我們為有這一樣一位嚴睿智、無私無畏、洞察秋毫的法官感到自豪。
編輯:劉強